一、 严格执行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项目服务目录,严格按规定审核报销。凡未经卫生所医保办审核同意而自找医院、自购药品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二、 门诊医保报销资料包括:大学生医保证、门诊病例、门诊处方、检查、检验、治疗单、缴费票据等资料;转诊患者还需要提供卫生所医生开具的转诊单和转诊医院的门诊医疗药品费用清单。
三、 医保办审核人员对上报资料及票据进行初审登记,医保办负责人进行审核。
四、 审核合格后的资料及票据由医保办人员制作大学生门诊统筹结算单并签字,医保办负责人审核并报卫生所所长审批。
五、 在送审报资料后第二个工作日,到医保办领取报销结算单并签字确认,然后领取报销款。